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若相关单位和个人未能履行其职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这些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如果这些单位未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规定进行建设、设计、施工或监理,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 无障碍设施责任人:无障碍设施的责任人如果不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导致无障碍设施无法保障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将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临时无障碍设施管理者:因特殊情况设置的临时无障碍设施,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将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同样会面临罚款。
- 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如果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有关组织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将依法给予处分。
- 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责任人: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措施
- 制定标准: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如《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供依据。
- 审批和验收: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等项目,政府主管部门需进行审批和验收,确保其符合无障碍设施的标准要求。
- 执法处罚:对未按标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个人,政府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例如,对不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的责任人,可以处以罚款;对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 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发展。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和安全的生活环境。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职责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