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这些依据是确保监理工作科学、公正、有效的基础。
监理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条款等规定,没有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其所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建设监理行为的具体性质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建设监理的法律责任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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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的民事责任:如《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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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行政责任:如《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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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刑事责任:如《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某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监督检查,导致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建设单位因此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因未履行其监理职责,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总结 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监理工作的客观、公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监理工作的依据和监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