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中,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为了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公正性,对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情况,仲裁规则规定了明确的处理措施。如果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这意味着,申请人将失去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机会。
另一方面,如果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已有的证据和另一方当事人的陈述作出裁决。这种裁决与双方当事人均到庭时作出的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具体来说: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案件将不再继续审理。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可以根据现有的证据和另一方当事人的陈述作出缺席裁决。
此外,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需要延期开庭,应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仲裁庭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延期请求。
总之,在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被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或缺席裁决。因此,当事人应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确保按时参加庭审。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开庭
1、关于仲裁开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仲裁庭可以质证
B.仲裁应当公开进行
C.辩论终结时,仲裁员都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D.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B选项错误。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C选项错误。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D选项正确。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