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一级建造师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关课程

本视频可免费试听30秒,看完整版请购买课程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一级建造师
所属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标签: 理解
所属章节:1Z3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Z306020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版本:2023版本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介绍

施工管理人员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专题更新时间:2025/08/01 10:57:34

大咖讲解: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王东兴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管理学硕士,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多年从事教育行业,主攻工程经济、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方向。
查看老师课程
刘丹
一级建造师
重庆大学教师,副教授,硕导。国内知名工程师类考试辅导老师。
查看老师课程
相关知识点推荐
高频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②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⑤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①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②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③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④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⑤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⑦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①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②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③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⑤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⑥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1)总承包:特级不少于6人;一级不少于4人;二级及以下不少于3人;
(2)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下不少于2人;
(3)劳务分包:不少于2人;
(4)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不少于2人
5、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2)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3)对于有分公司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高频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责任
(1)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2)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3)发生事故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4)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高频

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
(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3)负责向有关部门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上报安全事故
2、分包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
(1)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高频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作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4)紧急避险权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7)依靠工会维权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2、施工作业人员的义务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义务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3)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

高频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称为“安管人员”。“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土建、综合三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高频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称为“安管人员”。“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土建、综合三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高频

施工作业人员的权利、义务

1、施工作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4)紧急避险权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7)依靠工会维权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2、施工作业人员的义务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义务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3)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

添加一建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师资团队

一级建造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一建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