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2、仲裁
(1)《仲裁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是由特定行政仲裁机构依法处理的行政仲裁
(2)仲裁的基本特点
①自愿性;②专业性;③独立性;④保密性;⑤快捷性;⑥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3、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1)公权性: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司法审判权
(2)程序性:一般分为一审、二审和执行三大诉讼阶段(非必须经三阶段)
(3)强制性: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民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两大类,其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财产关系)
2、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政行为属于执行法律的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3)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1、行政复议的基本特点
(1)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的主体,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后
(3)当事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
2、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原告是恒定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原被告之间不能互易诉讼身份
(2)对行政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可自主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按规定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1、和解: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2、仲裁
(1)《仲裁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是由特定行政仲裁机构依法处理的行政仲裁
(2)仲裁的基本特点
①自愿性;②专业性;③独立性;④保密性;⑤快捷性;⑥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3、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1)公权性: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司法审判权
(2)程序性:一般分为一审、二审和执行三大诉讼阶段(非必须经三阶段)
(3)强制性: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