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的备考中,施工企业费用的确认是财务会计部分的核心难点。很多考生在面对“购买大型塔吊”与“采购日常水泥”的账务处理时容易混淆,这本质上是对费用确认原则理解不透彻导致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费用确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是流出结果会导致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三是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只有满足这三点,才能在账面上确认为费用。
其次,在实务案例中,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是重中之重。收益性支出是指效益仅及于一个会计期间的支出,例如施工企业采购日常消耗的水泥、钢筋,或是支付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这类支出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当期费用处理。而资本性支出是指效益及于几个会计期间的支出,比如企业斥资购买大型塔吊或挖掘机。这类支出不能一次性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必须先予以资本化形成固定资产,随后在使用寿命内通过折旧的方式分期计入费用。
最后,施工企业在确认费用时还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凡是当期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实际支付,都应确认为当期费用。掌握这些核心原则,不仅能帮助考生在《建设工程经济》中精准拿分,更能为实际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与利润分析提供科学指导。
科目:建设工程经济
考点:费用确认
1、施工企业费用确认时,凡是在本会计期间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处理,该要求体现了费用所属会计期间确认遵循的( )原则。
A.权责发生制
B.一贯性
C.及时性
D.配比
2、企业发生为取得收入的支出,在发生时是否确认为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应该遵循的原则有()。
A.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原则
B.历史成本原则
C.配比原则
D.权责发生制原则
E.有利性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