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以下八类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且比例不得低于规定取样量的30%:
- 承重结构混凝土试块:作为主体结构强度的关键指标;
- 承重墙体砌筑砂浆试块:影响墙体整体性和抗震性能;
- 承重结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直接关系结构承载能力;
- 承重墙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决定墙体耐久性和稳定性;
-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胶凝材料质量影响整体强度;
- 混凝土掺加剂:可能改变混凝土的物理化学性质;
- 防水材料:涉及地下、屋面等关键部位的防水效能;
- 其他法定材料:根据工程特点补充的检测项目。
确保取样真实性的四大措施:
- 双人见证制度: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专业人员与施工单位试验员共同在场取样,形成权力制衡;
- 标识封存规范:试样需标注工程名称、部位、日期等要素,采用专用封志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 档案追溯机制:见证记录需详细记载取样全过程,纳入施工技术档案永久保存;
- 检测机构验证:检测单位须核查委托单与试样标识的一致性,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质量监督机构。
特别提示: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违规取样将导致项目负责人面临暂停执业、吊销资格等处罚,施工单位可能被记入信用黑名单。2026年考试需重点掌握不同材料的最低取样比例要求(如混凝土试块应100%见证取样)及封志标识的具体要素。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见证取样和送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