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二级建造师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相关课程

本视频可免费试听30秒,看完整版请购买课程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二级建造师
所属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Z204030 相关合同制度/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所属版本: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介绍

 

承运人

托运人

收货人

权利

求偿权

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

留置权

有条件的拒绝支付运费权

任意变更解除权

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或运费增加,收货人可以拒支超出部分运费

义务

运送货物

及时通知提领货物

按指示运输

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支付运费的义务

妥善包装义务

告知义务

提货验收义务

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运费及其它费用

专题更新时间:2025/08/01 10:52:41

大咖讲解: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王东兴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管理学硕士,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多年从事教育行业,主攻工程经济、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方向。
查看老师课程
相关知识点推荐
高频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概念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工作内容 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但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高频

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三、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四、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
五、孳息的归属和买卖合同的解除

高频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贷款人的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借款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借款人的义务
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其他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除外

高频

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定期租赁

约定租赁期限的,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

分为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和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两种情形。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高频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出租人(买受人)

出卖人

承租人

支付价金

纠纷索赔时协助

交付标的物给承租人

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

支付租金

维修、保管租赁物

高频

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法律特征是一种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合同
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委托人的义务主要是支付费用、支付报酬和赔偿损失
受托人的义务主要是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事务报告和转交财产、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以及承担赔偿

添加二级建造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