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二级建造师注册网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ww.sdjs.gov.cn)
注销注册办理条件
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提交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原件 ;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 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②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③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④受到刑事处罚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5)具有多项注册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选择某项增项专业办理注销注册。 申请增项专业注销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专业注销注册申请表》原件;
增项注册办理流程
个人登陆“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企业登陆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所需申请表,将纸质书面材料及有关原件报送到各市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收下材料,退还原件。
20个工作日内各市主管部门完成审批
注销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