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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人员名单(第28批)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10-12 10:28:0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2019年度安徽第二十八批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经审核,4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1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予公布。

详细内容请进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查看官方原文链接>>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增项注册条件所需资料: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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