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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暂缓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12-16 11:33:00
导读:经研究决定,福建省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暂不开展,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此期间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建造师注册工作于2007年底启动,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均为三年,截至目前,全省部分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将陆续到期。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下发《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监函〔2010〕80号),决定暂不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原注册证书和印章继续有效。鉴于目前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尚未具备开展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条件,经研究决定,我省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暂不开展,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此期间继续有效。延续注册期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不间断,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根据《关于对<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改的通知》(京建科教〔2009〕508号),经审核,杨伟等4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现在北京建设网(http://link.233.com/25906)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一、如对不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企业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9

  联系电话:010-59958986

  联系传真:010-59958981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存在疑义的可向我委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企业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9

  联系电话:010-59958993、59958774

  附件:1、杨伟等4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杨伟等4人符合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111004015)

序号  地市  企业名称  姓名  增项专业  增项专业合格证明 
编 号  取得时间 
1  门头沟区   北京力天大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杨伟   机电   BJZ090153   2010-03-11  
2  房山区   北京京江源钢结构彩板工程有限公司   刘志强   机电   BJZ080092   2008-12-01  
3  大兴区   北京天东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李峰   机电   BJZ080008   2008-12-01  
4  密云县   北京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孙东国   市政   BJZ080076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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