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落实<湖南省企业服务年行动方案>十条措施》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落实<湖南省企业服务年行动方案>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30日
落实《湖南省企业服务年行动方案》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系统从监管者向服务者转变,根据《湖南省“企业服务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对企服务
推动住建系统各部门从监管行业向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转变。摸清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物业、市政等行业企业底数,建立企业库、项目库。调研企业面临的困难,分行业梳理摸排问题和建议,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研究解决一批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送解优”、“安居芙蓉·畅购好房”、“四上企业入统”等系列服务企业活动,宣讲惠企政策。适时宣传推广一批优秀企业、优质工程、好房子、好产品、好技术。联合税务、财政部门,按年度发布全省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贡献前50榜、市政公用行业税收贡献前20榜,对上榜企业在信用评价、资质升级、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政策扶持等方面,实行“点对点”包联服务。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支持有项目、有依法纳税、有长期固定从业人员的企业申报资质,申报材料形式符合要求的实行“先核发、后核查”。优化项目业绩录入数据等级提升服务,加强过程指导,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安管人员考核服务,增加考核批次,开展免费考前辅导。上线“新房购置一件事”、“租房、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件事”高效集成办理服务,提升办事效率。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将现有施工图审查制度“三审”精简为“二审”,消防设计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由5天压减至3天。实行受理环节一次性告知、全流程短信提醒,在受理、审查、公示、公告各环节及时推送办件进度,在资质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提醒企业及从业人员。
三、提升招投标服务效能
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系统整治,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依法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加大“三包一挂”等行为查处力度,严格异常低价中标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协调规范行政办公、医院、学校等公共型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推动构建物业服务水平与收费标准对等匹配的竞争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学会行业自律作用,支持其制定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企业规范投标行为。对现有法规制度进行清理,特别是对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
四、精准做好企业融资服务
制定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政策措施,建立房地产企业融资白名单,支持合理融资需求。用好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有序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大力实施住房“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住房工程。每半年常态化开展住建领域政银企对接,搭建政企对接、银企对接、企企对接平台。及时发布城市更新、城市生命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街道建设等政策和项目清单。全面落实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严禁拒收保函、违规增设保证金、指定担保机构。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力加快化解企业拖欠账款。
五、拓展市场发展空间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雅鲁藏布江水电工程、中非经贸博览会等重大战略、重点市场和重要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出湘企业推介活动,开展建筑业走进非洲、走进东盟、走进中东等活动。建立智能建造全产业链出海企业名录,开展外拓业务培训,拓展海外市场。支持协会学会建立海外施工装备调剂机制,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装备利用效率。开设“湘筑全球”信息专栏,实时发布政策、国别指南和省外境外重点项目清单、投资机会清单、合作需求清单。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联合行业协会组建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法律、财税、金融等全链条市场化支撑。支持企业参评国家级、省级及境外权威奖项。支持企业开展污水处理“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推动管网资产盘活。支持企业运用“投资人+EPC+O”等模式,以投资撬动项目,引导企业从单一施工向投建管一体化转型;支持企业开展“工程+贸易”联动,促进工程承包与产品输出、国际贸易深度融合;鼓励企业采用“区域总部+属地合伙人”及“中国管理+本地化运营”等轻资产模式,深度融入当地市场。
六、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科学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严格执法程序,深化“扫码入企、联码督查”,落实入企检查频次限制要求。省、市、县住建(城管)部门对同一企业行政检查每年不多于2次(触发式情形除外)。对建筑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达到高标准要求的,推行免检。行政处罚案件在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线上办理,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加强对住建领域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办理情况的监督,从严整治线索办理不协同、衔接不顺畅等问题。持续开展“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持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
七、优化企业信用服务
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制定全省房地产、市政公用、物业等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信息归集、等级评定及结果应用,在行政审批服务、招标投标、执法检查中查询并应用企业信用报告。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及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指导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
八、强化人才技术支撑保障
修订印发《湖南省工程系列(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办法》,增设“智能建造”分支专业,明确高级职称评价标准,优化高级职称申报业绩要求。对在纳税、就业方面做出贡献的企业,在职称申报方面给予指导服务。加大“双肩包创业”人员住房保障与公积金支持,做好符合条件企业员工的住房保障服务工作。开展一线工人实操培训,推动传统建筑工人向产业技工转型。将建筑机器人纳入全省住建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形成两年一赛机制,推进建筑机器人应用。联动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开展智能建造等专业用工培训,拓展再就业机会。
九、加快智能建造产业发展
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研究将星级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等项目及企业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实施阶梯式、差异化利率优惠。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研发新型建筑工业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推广“EMPC”装配式建造方式,支持具备全过程标准化建造能力的企业发展为龙头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立“政、产、学、研、用”产业联盟。支持一批智能建造企业进行“专精特新”认定,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强产业基地动态管理。搭建工程机械企业与建筑施工企业交流平台,依托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中心,研发推广智能装备。
十、健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厅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厅领导每月进行调度,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专人负责。厅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家企业,重点涉企处室联系1个市州,其他处室、单位联系1家企业。设立企业联络员,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首席审批员为总联络员,各涉企处室设置对应行业的联络员,建立协会学会联络员队伍,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企业“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将“企业服务年”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常态化服务保障机制,推动服务企业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原文标题:关于印发《落实<湖南省企业服务年行动方案>十条措施》的通知
原文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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