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考点:投资者产品服务分级
经营机构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①流动性、②到期时限、③杠杆情况、④结构复杂性、⑤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⑥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⑦募集方式、⑧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⑨同类产品或服务过往业绩、⑩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期货行业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原则上由低到高划分为五级:R1、R2、R3、R4、R5
经营机构评估相关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得低于期货业协会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
期货业协会负责制定期货行业的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高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经营机构自主确定,但应当至少包含规定的R5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者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1)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2)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3)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4)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5)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6)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7)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期货法律法规试题巩固:
【2025年真题·单选题】根据《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只可购买或接受( )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A.R1
B. C5
C. R5
D. C1
【所属章节】第5章 >> 第五章 期货市场的行政监管 >> 第五节 期货交易者保护 >> 一、投资者(交易者)适当性制度P214-P226
以上干货考点来源于233网校期货法律法规干货笔记,全部笔记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