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
(1)每一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对每一个会员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
(2)会员每天应及时获取交易所提供的结算数据,做好核对工作,并将之妥善保存。
(3)会员如对结算结果有异议,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
(4)交易所在交易结算完成后,将会员资金的划转数据传递给有关结算银行。结算银行应及时将划账结果反馈给交易所。
(5)会员资金按当日盈亏进行划转,当日盈利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 当日亏损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6)每日结算完毕后,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低于交易所规定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交易所向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
2、期货公司对客户的结算
(1)期货公司每一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对每一客户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
(2)期货公司将其客户的结算单及时传送给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 期货投资者可以到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有关的期货交易结算信息。
(3)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公司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水平时,期货公司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