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货居间人是指在期货市场中,通过手中的客户资源和信息渠道优势,为期货公司和投资者"牵线搭桥"的自然人。根据《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居间人在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一系列行为规范,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行为规范
- 客观宣传:居间人应当客观、准确地宣传期货市场,不得向客户夸大收益宣传或降低风险告知。不得以期货居间人的名义从事期货居间以外的经纪活动。
- 不参与非法活动:居间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配资、变相非法集资或者融资。
- 不代理交易:居间人不得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或办理账户开立、销户、结算签字、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 不提供集中交易场所:居间人不得为投资者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或交易设施,也不得以期货公司员工、代理人的身份对外开展业务。
- 不虚构挂名居间人:居间人不得虚构或者担任挂名居间人。
- 不误导性陈述:居间人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进行误导性陈述,不得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 不夸大宣传:居间人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业绩,不得向投资者作获利保证或者共担风险的承诺。
- 不介绍代理人:居间人不得为投资者介绍代理人代其进行期货交易。
- 不支付无关费用:居间人不得要求期货公司支付与居间合作无关的费用。
- 不超范围活动:居间人不得超过居间合同约定的合作范围开展居间活动。
- 不委托他人:居间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其开展居间活动。
- 不提供交易建议:居间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
- 其他禁止行为:居间人不得从事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案例分析 假设某居间人张某在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时,向客户A夸大了期货交易的收益,并承诺客户A一定能获得高额回报。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居间人的行为规范,不仅误导了客户,还可能引发客户的投诉和监管机构的处罚。因此,居间人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行为规范,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以上行为规范,期货居间人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期货公司和投资者之间搭建沟通桥梁,发挥重要作用。
科目:期货基础知识
考点:居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