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 )、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时,需严格遵循以下审批流程 :
(1)申请准备 ,交易所需梳理变更事项的具体内容(如名称变更的新名称合理性、注册资本变更的增资 / 减资方案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股东会 / 会员大会关于变更的决议文件、新章程草案 );
(2)提交申请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变更申请及材料,说明变更的原因(如业务拓展需要更名、引入新股东优化股权结构 )、变更后的影响(如对交易规则、会员权益的调整 );
(3)证监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依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规,评估变更事项是否符合期货市场发展需求(如名称变更是否易混淆、股权结构变更是否影响交易所独立性 ),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4)获批实施 ,经证监会批准后,交易所方可实施变更(如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修改内部制度 ),并向市场公告变更情况(如新名称启用时间、股权结构调整结果 ) 。
另外,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的,需 “事前”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说明合并 / 分立的方案(如吸收合并的资产负债承接、新设合并的架构设计 )、对市场的影响(如交易品种整合、会员过渡安排 ),由证监会监督评估,保障合并 / 分立过程不影响市场稳定 。
【试题巩固】期货交易所变更( ),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A. 名称
B. 组织形式
C. 普通员工薪酬标准
D. 股权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