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为方便大学毕业回原籍或前往异地就业的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根据江苏省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在江苏省省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向报名地市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可提出异地(回原籍或到工作地)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来源:www.examda.com 获批准的异地领证申请人,由本人在《资格档案迁移和异地领证申请表》上填写的迁入地市司法局发放资格证书,并在迁入地司法局进行证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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