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考试大纲

06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6年5月15日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涉外仲裁程序
  仲裁申请、答辩、反请求程序 仲裁庭的组成、审理与裁决(仲裁审理 和解 调解裁决)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
  对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对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程序(当事人申请 提出证据予以证明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 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 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