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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领取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3月23日
  我省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3月23日起陆续下发各设区市司法局,请合格人员及时与各设区市司法局联系。
  各设区市国家司法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福州:0591—83334383
  厦门:0592—5289082
  宁德:0593—2822632
  莆田:0594—2630051
  泉州:0595—22383617
  漳州:0596—2934126
  龙岩:0597—2105021
  三明:0598—8241795
  南平:0599—86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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