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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12年6月7日
导读: 福建省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福建省各考区统一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不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0时至6月25日24时。
  三、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一)报名方式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福建省各考区统一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不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凡在我省各考区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2086)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0时至6月25日24时。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名。
  (三)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凡在我省各考区报名的人员,报名地点应选择“福建省××市”,并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写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相关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色或红色底)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比例在1:1.52左右;40KB≤文件大小≤60KB。
  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但不得进行PS处理,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应注意妥善保管。
  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及时进行更换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
  4.网上支付考务费。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我省实行网上交费,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网上支付300元考务费,只有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并可网上支付的中国建设银行或兴业银行银联卡进行交费。报名缴款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票据”, 报名人员可根据各设区市司法局公告的时间,持电子票据到报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换取纸质发票。
  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考试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5.网上自行下载准考证。
  我省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不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凡在我省各考区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8月20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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