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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12年6月6日
导读: 贵州考区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网上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0时至6月25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名和交费。考试时间为9月22日、23日。
  三、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一)报名方式
  经司法部同意,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贵州省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不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凡在本省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2086)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0时至6月25日24时。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名。
  (三)报名流程
  凡在本省报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以便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信息填报、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以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可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报名电子照片(详情要求请查看报名须知),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电子照片将作为报名表、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资格证书唯一提供和使用的照片。
  4、网上支付报名费。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贵州省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交纳报名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贵州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3〕134号)规定,2012年贵州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每人应当交纳报名费220元,报名人员只有交纳报名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需领取报名费发票的考生,于2012年10月15日—25日(周末除外)凭准考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报名人员交纳报名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信息提示,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的密码,用于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5、网上下载准考证。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不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凡在本省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8月20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彩色、黑白即可)。报名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6、报名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现役军人报名时,已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报名。
  7、对于身份证遗失或证件号码因重号发生变更的,必须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应试人员在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供补办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8、单持护照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出具“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证明,并同时提交本人户籍证明。
  9、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毕业学校的,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应试人员在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10、凡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的人员,可选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本省不受理报名。热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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