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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关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13年6月7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须具有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要求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本人近期(3个月内) 2寸(46mm×32mm)、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报名人员可到照相馆拍摄电子照片,并裁剪成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照片。如果报名人员已有符合内容要求但尺寸大小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可依照报名网站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对照片进行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处理。
  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报名人员应妥善保管报名时的电子照片,用于资格申请和制作证书。
  5、驻地偏远的军队现役人员在地方报名的,应出具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户籍统一选择“解放军”,不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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