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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青海考区)报名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12年6月7日
导读: 青海省2012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零时至6月25日24时,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考试时间为9月22日、23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并发放准考证主证。报名人员须登陆司法部网站,按照报名的流程要求和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生成网报号,网报号是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的唯一标志,是进行现场确认、修改信息、打印表单等的凭证。
  2.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3.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本人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当场采集相片。初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主证,并于规定时间内到司法部网站打印准考证副证(格式:用半张A4纸打印,多余部分须沿虚线裁剪。副证上有报名人员的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座位号等信息)。报名人员须持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
  4.报名地点:全省共设8个现场确认报名点,分别设在西宁市、海东地区和各自治州司法局。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的规定,驻地偏远的军队现役人员,在地方考试便利的,可以选择在地方报考,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到网上预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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