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考试指导>证书领取

北京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程序

来源:233网校 2013年3月27日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在北京市申请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损毁或个人主要信息变更的,可以申请补发或更换。

  一、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http://link.233.com/17203,),选择“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更换”,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申请表》。

  二、持相关书面材料到北京市司法局服务大厅审核。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的,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补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北京地区法制类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写明遗失正本或副本及证书编号)的报纸原件;

  4、申请补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的,须提交与原资格证书同底二寸照片一张。

  (二)、姓名、身份证号、民族信息变更的,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更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机关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现役军人个人主要信息变更的,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证明;

  6、军人因转业、复员,身份证件变更的,提交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证明;

  7、交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更改姓名的交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更改身份证号、民族的交回副本原件)。

  8、提交与原资格证书同底二寸照片一张。

  (三)、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换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交回损毁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换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的,须提交与原资格证书同底二寸照片一张。

  联系电话:58575745

更多资料: 2013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问答专题

免费注册→添加考试应用:
司法考试试题 免费模考  在线估分、讲师解答  添加“报考订阅” 掌握最新报考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