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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3年4月15日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和沈阳市司法局的安排,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于2013年4月8日开始。领取地点沈阳市司法局教育处。

具体要求:1、本人携带考试准考证主、副证及身份证领取。

2、领取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4:00)

沈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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