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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卷二模拟题及答案解析(七)

来源:233网校 2021-12-25 16:01:57

1、中国甲公司与久居德国的法国人玛丽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适用英国法。因双方争议得不到解决.甲公司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该争议已过时效,而依英国法则未过时效。依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玛丽的行为能力适用法国法

B、本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依中国法判断该案时效已过

C、合同适用何法律应当由法院来决定,而不能由当事人来选择

D、如该合同适用英国法律,则不应包括英国的法律适用法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意思自治和反致。A错误,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而不是国籍国法。B错误,依第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在本题中,应当适用英国法即时效未过。C错误,依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D正确,依第9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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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8月1日,甲不慎将自己的自行车遗失,8月2日乙拾到了甲的自行车,8月3日乙将其卖给了不知情的丙,8月10日甲得知丙购买的自行车就是自己遗失的那辆,非常愤怒,要求丙立即返还,丙拒绝。丙把自行车放在自家的院里又被丁于8月30日偷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可以向丙主张返还自行车

B、甲也可以向丙主张返还,但是应该在2014年8月3日之前主张

C、丙也可以要求丁返还,但是应该在2014年8月30日之前

D、若丙是通过拍卖程序取得自行车的,则甲无权要求丙返还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了占有返还请求权、遗失物、善意取得三个问题。根据《民法典》第312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遗失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丙不能获得所有权。并且即使是通过拍卖程序取得遗失物,也不能适用善意取得而获得所有权,因此,A项是正确的,B、D项是错误的。该法第462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丙可以向无权占有人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但是占有返还请求权只能在侵害发生后的1年内,故C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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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居在北京的中国公民张某向位于纽约的美国甲公司购买了一批汽车配件用于位于北京的汽修厂日常经营,后因该批配件的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张某和甲公司沟通无果后向北京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侵权给张某造成的损失。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和甲公司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选择本案所适用的法律

B、张某可以单方面选择适用中国法

C、张某只能单方面选择适用美国法

D、如果张某对所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且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经营活动,则本案不可能适用中国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考点】产品质量侵权的法律适用这个题首先要区别两点。第一是区分一般侵权和产品质量侵权,二者的规则完全不同。技巧也是“排除特别就是一般”。根据题干中的表述,本题应该是产品质量侵权。第二是区别产品质量侵权和消费者合同,二者有类似之处。这要重点看当事人的诉求。本题中诉求是请求赔偿因侵权产生的损失,显然不是消费者合同。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这一规定也可以分为两个层次:(1)被侵权人单方面选择侵权人主营业地或损害发生地的,适用所选择地区的法律;(2)没有选择的:①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有经营活动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②没有经营活动的,适用主营业地法或损害发生地法。这里供被侵权人单方面选择的法律包括两个地方的法律,没有选择也没有经营活动时可适用的法律也有两个地方的法律。根据上述规定,双方当事人是不能协议选择所适用法律的,所以A项的表述是错误的。选项B正确。如A项解析所述,被侵权人张某可以单方面选择侵权人主营业地法或损害发生地法。中国法作为损害发生地法属于可以被当事人选择的范畴,B项的表述正确。选项C错误。如A项和B项解析所述,被侵权人张某既可以选择作为损害发生地法的中国法,也可以选择作为侵权入主营业地法的美国法,不是只能选择适用美国法,C项的表述错误。选项D错误。如A项解析所述,在被侵权人没有单方面选择且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经营活动的时候,既可以适用侵权入主营业地法美国法,也可以适用损害发生地法中国法。D项中不可能适用中国法的表述错误。

4、英国某民用航空公司一架从英国飞往新加坡的客机在飞越公海时,因掉下某物体对正在公海上捕鱼的韩国公民金某的渔船造成损害,因该航空公司在中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金某遂在我国对该航空公司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我国法院应当适用哪国法律予以解决?

A、韩国法

B、新加坡法

C、中国法

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英国法或者韩国法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地法院地国是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C项正确。

5、关于《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B、境外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C、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D、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考点】《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反垄断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第56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ACD选项符合《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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