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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刑法罪名一览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9日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1、背叛国家罪:中国公民,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安全。

2、分裂国家罪:中、外、无国籍人,破坏国家统一。

3、煽动分裂国家罪:行为犯。

4、武装叛乱、暴乱罪:叛乱--中国人,暴乱--外、无国籍人,针对政权、社会主义制度。

5、颠覆国家政权罪:一般主体,但通常是位居要职人物。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境内外”资助“境内”,实施上述1-6项的犯罪。

叛变、叛逃的犯罪

1、投敌叛变罪:中国公民,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故投敌叛变后间谍的属该罪内容。

2、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叛逃+间谍=数罪并罚;掌握国家秘密的从重;军人犯的成立[军人叛逃罪]。

间谍、资敌的犯罪

1、间谍罪:中、外、无国籍人,三种行为之一:参加、接受任务、指示轰击目标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外、无国籍人;为境外非间谍组织、人员(为境内的,成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动机不影响定罪;必须是国家秘密、情报(军事秘密的,成立[……军事秘密罪])。

3、资敌罪:战时,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助者与被资助者不成立共犯,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小结:“叛”者,针对中国公民而言,颠覆国家政权者尤须位高权重。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①危险犯;一般为自然人;

②致人重伤、死亡、公私财物重大损失则10年以上有期、无期、死刑;

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在人群密集区架车撞人、私设电网、破坏矿井通风设备、制造输送坏血、使用微生物或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等。

2、过失犯上述的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公私财物重大损失者才犯罪。

破坏公用工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视广播设施或公用电信设施罪:

①危险犯,设施必须正在使用(包括投入使用)过程中。

②严重后果者处10年以上有期、无期、死刑。

2、过失犯上述的罪: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恐怖组织”不包括“黑社会组织”(后者成立[……黑社会组织罪];本罪不要求在组织中有从事其他犯罪,故在恐怖活动组织中又杀人放火的“数罪并罚”。

2、资助――恐怖活动罪:资助的实行“双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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