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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笔记:第一章刑法概说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31日

例:美国驻华使馆的一名武官在郑州酒后驾车,撞死一人:

A、适用我国刑法,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B、应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C、应适用驱逐出境

D、以上均不对

答案D。

3.刑法的时间效力(1949.10.1—1997.9.30旧法,1997.10.1新法)

从旧兼从轻原则(例外:当事人逃避追捕或行为延续至今)原则上按行为时的法律。

只适用于未决案,包括提起再审的案件;

新法和旧法规定一致的,适用行为时法;

行为由新法生效前继续到生效后的,适用新法;

注意:

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酌定减轻的规定;假释条件的规定:累犯和暴力犯罪,10年以上不得假释;缓刑、假释的撤销事由的规定;它们原则上没有溯及力(原因,新法重于旧法)。

在押人员以自首的规定,立功的规定,特殊假释,则可以适用于新刑法的规定。

累犯:新法重于老法。若行为人两个行为均在97.10.1年以前,则按老法,若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则适用新法。

4.刑法分则法条竞合原则:以特殊法条优于一般法条为原则,重罪优于轻罪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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