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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前冲刺:行政法知识杂集

来源:233网校 2013年9月6日
  1、审计署归总理直接领导,主持全国的审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由政府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人领导,以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负责地方本级审计工作;不是垂直领导,是双重领导
  2、监察和审计的性质类似,经本级政府同意可以向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派出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监察机关领导人可以列席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会议;县级人民政府检察机关对所属的乡级人民政府公务员及其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
  3、行政诉讼中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的利害关系人,不包括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间接关系)
  4、行政许可中,行政机关无论受理还是不受理许可申请都要出具加盖公章和注明日期的凭证
  5、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改2个考点:1侵犯人身权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给予精神损害赔偿;2取消了先行确认违法的程序,行政诉讼中应当先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复议或者诉讼中一起提出;司法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6、行政行为违背撤销即有确定力,必须执行,即使民事诉讼程序中确认违法了,也不能阻碍执行(民诉违法或者无效裁决不构成行政诉讼的无效或者违法)
  7、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设定的许可进行评价,不需要设立许可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行政处罚没有这一规定)
  8、法院审理反倾销的行政案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
  9、行政诉讼中原告为5人以上的,可以推举1-5名代表参加诉讼(民事诉讼为10人以上推举2-5人参加)
  10、两村之间因为土地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县政府的确认行为,实际上是行政裁决,不是行政确认
  11、行政确认是单一主体对自己的已有的行为的确认,裁决是双方之间争议的解决(九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属于行政复议前置,这里的确认现在按照广义上的确认理解,包括确认、许可和裁决,但是必须是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权利的确认,若是初次取得权利的行为则不是复议前置)
  12、国家赔偿中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方式的限于:侵犯人身权并且造成精神损害(修改了以前的只是限制人身自由造成的名誉损害);严重的,给予金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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