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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16)

来源:233网校 2021-07-02 08:20:23

76、施某从事个体运输业务,在行车过程中,因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肖某撞伤住院治疗,在肖某住院期间,因施某拒不垫付医疗费,肖某起诉施某。关于肖某可向法院申请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申请对施某采取强制措施

B、申请公开审理

C、申请先予执行

D、申请财产保全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逐一分析选项,关于A选项,在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仅仅适用于妨碍诉讼和执行的行为,在本案中施某并未实施妨碍诉讼、执行的行为,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且针对妨碍诉讼和执行的行为适用强制措施应当由法院依职权采取,不存在当事人申请适用的问题,故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关于公开审理原则,民事诉讼原则上应当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案件法定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和离婚案件依申请不公开审理,本案不存在法定不公开以及依申请不公开的问题,应当依法公开审理,不存在申请公开的问题,B选项表述错误;关于C选项,对于追索赡养、扶养、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追索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本案属于追索医疗费,故权利人肖某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表述C正确;对于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保全,包括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故肖某可以申请法院对施某进行财产保全,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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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朱某起诉刘某离婚,在诉讼中二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据此制作调解书,法院通知朱某和刘某到法院领取调解书,朱某到法院领取并签收了调解书,刘某一直未领取调解书,后朱某反悔,不愿意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朱某可以反悔,法院依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B、朱某可以反悔,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制作判决书

C、朱某不能反悔,因为其已经签收调解书

D、朱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调解书的生效。首先关于朱某能否反悔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即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可以通过拒绝签收调解书等方式反悔,表达对调解协议以及调解书内容的不认可,但本案朱某已经签收调解书,应当受其签收调解书这一行为的约束,不能反悔,故A、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同时关于调解书的生效问题,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本案刘某一直没有领取、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尚未生效,本案尚在诉讼中,故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故本题D选项原告朱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的表述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D。

78、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乙公司起诉,法院判决甲公司偿还乙公司货款300万。乙公司发现甲公司对丙公司有200万债权,且怠于行使,于是起诉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重复起诉

B、乙公司不构成重复起诉

C、乙公司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D、法院应不予受理,受理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关于重复起诉的判断。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在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本案中前诉乙公司基于买卖合同关系起诉甲公司偿还货款,裁判生效后,乙公司基于代位权法律关系起诉丙公司要求丙公司代位清偿200万。显然,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不相同,诉讼标的不同,后诉的诉讼请求与前诉的诉讼请求不同,亦不存在后诉诉讼请求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问题。故不构成重复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故本题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C。

79、甲和乙因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甲对赔偿标准有异议,提起上诉。原审法院也发现赔偿金及利息的适用标准有错误,原审法院将案件移交上级法院,甲没有按期缴纳上诉费,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原审

B、一审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C、继续审理

D、二审法院按撤回上诉处理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本题融合了两个知识点,一是裁判文书错误的救济方式,二是未缴纳上诉费的法律效果。首先,甲提起上诉,但未缴纳上诉费,二审法院应当按照甲撤回上诉处理,故D选项正确。同时撤回上诉的效果是一审判决生效。其次,一审法院将一审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发现裁判文书错误后应当分情形讨论:如果是瑕疵(文字错误、计算错误、笔误等),应当下达裁定书补正;如果是实质内容错误则应当视当事人是否上诉而分别处理,当事人上诉的,报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在二审中纠正;当事人不上诉的,则在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本案首先赔偿金及利息的适用标准错误属于实质内容错误,不能通过裁定书补正。当事人上诉后,没有按期缴纳上诉费,二审法院应当按照上诉人撤回上诉处理,即一审判决生效。此时属于生效的一审判决有错误,故一审法院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误的一审判决。故本题B选项正确。既然甲未交上诉费,按照撤回上诉处理,故二审法院不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也不应当对本案作出相应的判决、裁定,故A、C选项错误,道理很简单,上诉费都不交,二审法院凭什么给你审。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D。

80、甲省A市庆安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下游B市严重污染,A市环保组织(符合起诉条件)向A市中院提起公益诉讼,A市中院受理案件之后,B市环保组织(符合起诉条件)向B市中院也提起公益诉讼。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A、A市中院、B市中院均有权审理各自的案件,分别判决

B、B市中院应当把案件移送给A市中院

C、A市环保组织和B市环保组织可做共同原告

D、如果对管辖权有争议,可报甲省高院指定管辖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公益诉讼当事人诉讼地位和管辖问题。首先关于诉讼地位,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申请以共同原告身份参加诉讼。故对庆安公司超标排污案件,A市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后,B市环保组织可以共同原告身份参加诉讼,所以本题C选项关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其次关于管辖,公益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中院管辖,故本案A市中院属于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发生地),B市中院属于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均有管辖权,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必要时由他们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本案应当由最先立案的A市中院管辖,后立案的B市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A市法院,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A、B市法院因为管辖权发生争议,可以报请其共同上级法院,即报甲省高院指定管辖,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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