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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卷指导:民法法条系列三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5日
第十七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合同法79条】债权的转让
出题角度:
1.      不得转让的债权。
2.      不得以通知方式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80条】债权转让的通知
出题角度:
1.      代为通知。
2.      非债清偿。
【合同法81条】从权利的转移
出题角度:哪些从权利随同转移
例子:获奖、抵销等。
    【合同法82条】债务人的抗辩权
【合同法83条】债务人的抵销权
出题角度:抗辩权行使的效力。
【合同法84条】义务的移转
出题角度:义务移转的条件。
【合同法85条】新债务人的抗辩权
出题角度:与担保法第20条的区别。
    【合同法90条】合并与分立后债权债务
    出题角度:内部约定与对外效力。
【合同法98条】合同终止后,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记忆。
【合同法99条】法定抵销权
出题角度:
1.      哪些可以抵销;哪些不能抵销。
2.      抵销的效果。
例子:违约金的抵销。
    【合同法101条】提存的原因与自助出卖
    【合同法102条】通知义务
    【合同法103条】提存后的风险、孳息与费用
    【合同法104条】提存物的领取权
出题角度:
1.提存的效力。
2.风险、费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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