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民法

2005司法考试民法篇精萃-一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5日

 
2-5
张甲欲开一饭店(个人合伙,有字号),便与高级厨师李乙商量,欲请李乙加盟。并说:“你无须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李乙答应。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张甲获利21万元,李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出现中毒事件,顾客索赔70万元。
问题:
1.顾客应向谁索赔?
2.诉讼主体如何?
2-6
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
问题:
1.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法律禁止或无效的行为? 
  A.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5万元 
  B.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  
  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 
  D.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2.若甲乙丙成立的不是合伙企业,而是个人合伙,推举甲为负责人,并约定只能由甲对外签订合同。后来,乙擅自与善意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是否为无效? 
2-7
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
问题:
1.                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2.                丁是什么身份?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