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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试题试卷三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8日
  19.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委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入生产。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
  B.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C.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
  D.该案只能由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甲公司于2000年3月为其生产的酸奶注册了“乐乐”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04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牛奶的乙公司将“乐乐”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B.即使“乐乐”不属于驰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也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C.甲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商号登记
  D.乙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律保护
  21.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22.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
  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23.汇票持票人甲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乙公司付款,乙公司明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予以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退回所付款项
  C.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
  D.在持票人请求付款时乙公司不能以丙公司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抗辩
  24.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5.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26.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哪项符合法律规定?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
  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
  27.江某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下列哪种看法是正确的?
  A.江某的债务如同合伙企业债务,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江某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罗某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
  C.若江某可从合伙企业分得7万元以上的财产,则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罗某可以抵销其债务,但江某应分得的财产不足7万元时,应就差额部分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28.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古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古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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