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商法

司法考试商法考点:公司法

来源:233网校 2014年7月11日
导读: 司法考试备考阶段,233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商法之“公司法”的相关考试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识记)
  特征—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3、公司一般是法人4、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发起人或股东出资组成5、公司是股东资本的集合,决策一般遵循资本之上原则
  公司法:是奇偶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与解散过程质量关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领会)
  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2、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特有行为的活动性3、公司法既强调股东自治,也保障社会利益(领会)
  公司的分类:1、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份两合公司 2、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3、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4、母公司和子公司5、中国公司和外国公司(识记)
  公司设立的条件:1、发起人2、资本3、章程(领会)
  公司设立的方式:1、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发起设立适用面广,各种公司形式都可以采用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募集设立方式在我国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识记)
  公司设立的原则:1、自由主义2、特许主义3、行政许可主义4、准则主义(识记)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识记)
  特征—1、要式性2、设权性3、利息固定性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在订立合并合同的基础上,依法定程序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合并方式两种:1、吸收合并也称兼并后2、新设合并(领会)
  公司合并的效力:1、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埋在解散时无须经过清算程序2、股东收容3、权利义务概括承受(领会)
  公司合并程序:1、合并各方内部应充分协商,并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2、合并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4、合并股本或股份,移交财产5、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识记)
  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于解散时,清理其财产与债务,进行公平分配,以结束公司所有法律有关系的法律行为(领会)
  公司清算的基本程序:1、组成清算组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3、债权人申报债权4、清算组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5、收取公司债权,清偿公司债务6、分配公司剩余财产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8(领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1、全体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2、股东的人数一般由法定最高人数的限制3、公司注册资本只能由发起人认购4、设立程序比较简单,内部机构比较精干5、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有严格的限制(识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1、设立条件低,设立简便2、股东变动小,内部凝聚力强3、公司营业及财务状况无须公开,机构精干,经营效率高4、股东风险小,仅负有限责任(领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1、发展规模受限制2、股权转让不易3、对债权人利益保护较差(领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1、由全体股东指定或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2、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缴付出资3、验资后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4、登记机关核准(识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1、表决权、质询权2、获取红利和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3、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4、知情权5、提议、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的权利6、异议股东权收购请求权7、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8、继承权9、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股东的义务:1、按期足额缴纳应缴付的出资额2、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对公司债务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领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认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识记)
  特殊性:1、资本制度更严格2、信息公开3、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程序简化4、股东对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的负举证责任(识记)

  相关推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重要考点>>>点击查看>>>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点击查看>>>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