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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考刑法考点总结:违法阻却事由之紧急避险

作者:233网校 2020-02-27 18:13:55
导读: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违法阻却事由,他们有哪些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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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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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解析】

一、构成要件

1.避险起因: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危险的来源包括:不法侵害、自然力的侵害、动物侵袭。而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是人的不法侵害。

【点拨】

如果不存在危险,而行为人误认为有危险,这属于假想避险,其处理结果与假想防卫相同。

2.避险意图:具备正当化的意图。

避险意图=避险认识+避险意志

避险认识:行为人认识到危险正在发生。

避险意志:行为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行为人主观上无避险意识,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客观要件的,属于偶然避险。对于偶然避险,理论上通说观点认为成立犯罪(行为无价值论的观点),另一种观点认为不成立犯罪(结果无价值论的观点)。

3.避险时间:危险正在发生。

对于尚未到来或者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够进行紧急避险。

4.避险限度:所保全的利益必须不小于所损失的利益。

在进行利益权衡的时候,应当根据社会规范,按照社会一般观念,进行相当性的衡量。

二、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成立避险过当。

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负或者免除处罚。

三、正当防卫VS紧急避险

1.正当防卫是直接和不法侵害人作斗争,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本人。

2.紧急避险不是和危险行为本身作斗争,是将风险转嫁给无辜的第三者。

3.对比表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起因条件

人的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自然力的侵害、动物侵袭

时间条件

正在进行

正在发生

对象条件

不法侵害者本人(不正)

无辜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正)

限度条件

可以等于或者适当大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或等于所避免的损害

【设题陷阱】

1.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2.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3.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4.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答案】

1.错误,正当防卫中的危险范围更大。

2.错误,正当防卫反击的是“坏人”(不法侵害人),没有那么严格;而紧急避险损害的是“好人”(无辜第三人),会更严格些。

3.错误。正当防卫可以等于或者适当大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或等于所避免的损害。

4.正确,依据逻辑分析,正当防卫伤害的是“坏人”都需要有防卫意图才能成立,紧急避险伤害“好人”,成立的标准应该更严格,所以也应该具有避险意图,而且通说认为是需要防卫意图和避险意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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