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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分类强化训练--三国法(2)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0日


  21. 某甲是德国人,2001年一次车祸后被宣布为禁治产人。其父母因工作关系须长年住在中国,其中,其父为德国人,其母为奥地利人,并且在法国有惯常居所,主要财产也在法国。在华工作期间,其父母感情不和欲离婚,并就某甲的监护权产生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院在受理该案后,不应适用哪国法律来确定某甲的监督权的归属?(  )

  A. 德国法B. 奥地利法C. 中国法D. 法国法

  22. 居住在甲国的一乙国公民死于甲国,在丙国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丙国法院进行诉讼。丙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乙国法;乙国法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甲国法;甲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丙国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丙国实体法的结果?(  )

  A. 反致B. 转致C. 间接反致D. 完全反致

  23. 日本人A与常年在中国做业务代表的美国人保罗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2003年5月1日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A随保罗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4年5月20日获得批准。之后,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自2004年5月20日后,A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哪国法律?(  )

  A. 日本法律 B. 美国法律

  C. 中国法律 D. 民事行为发生地国法律

  24. 2003年2月,自称是法国人的雅克向恒金电脑公司订购了5台电脑,后雅克以法国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4岁,自己只有22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拒绝履行合同。恒金电脑公司诉诸法院。经查,雅克为无国籍人,曾在日本、法国、德国住过,其中在法国居住的时间最久,但并未在任何国家定居,也没有住所。1999年底雅克来到中国后一直在北京居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认定雅克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日本、法国、德国或者中国的法律,由法院选择

  B. 应当依据中国法律认定雅克有民事行为能力,其订购电脑的合同有效

  C. 应当按照雅克的主张,适用法国法律确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订购电脑的合同无效

  D. 认定雅克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日本、法国或德国的法律,由法院选择 

  25. 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某甲死亡后,其子女向法国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属人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内容相同。经法国法院查明: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荷兰法;而法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属人法法国法。最后法院依本国法律决定适用有关继承法律规定。法院的这种行为属于(  )。

  A. 外国法的查明 B. 反致 C. 识别 D. 法律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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