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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危机催生司法考试热点问题-商法篇

来源:233网校 2009年6月20日
  司法考试历来关注当年的社会热点问题,往往在当年的考题中会出现反应现状的考题。因此复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不要忘记对当年发生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法理的分析,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出题可能性及角度等等。在去年和今年连续蔓延的经济危机是今年的一个最大的社会热点问题。
  始于美国的经济危机以风卷残云之势迅速扫荡整个全球,从房利美等陷入困境、雷曼兄弟宣告破产,到现在的通用公司清算重组,蔓延全球的经济危机愈演愈烈。这场危机不仅仅导致众多个人、企业的纷纷破产,同时也前所未有的导致国家、政府的濒临破产的边缘,比如冰岛、加州政府等等。与此同时也伴随了许多“大鱼吃小鱼”的企业收购案件和国际经济纠纷案件……因此我们应该对经济危机中出现的上述案例进行法理学分析,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而全面的备考司法考试,做到万事俱备。下面我们逐个分析经济危机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首先便是《破产法》。《破产法》是商法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在以往的司法考试中,他都占据了一定分量的分值。经济危机下的司法考试更是将《破产法》推到了前面,且在该法中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多,难度也比较大,非常适合出题,考生应该注意对该法的复习。其中主要的知识点有:破产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及重整、清算程序等等。考生应对其进行重点复习。 
  企业破产的另外一个对立面是企业兼并,其中涉及《公司法》中的企业收购法律问题、企业的合并和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等等公司法相关问题。 
  同时经济危机涉及的《商法》的法律问题还有《外商投资企业法》、《证券法》、《海商法》等相关问题,还提请各位考生充分注意其重要性,做好专业理论和社会热点的缜密衔接,做到“来者不惧”,轻松应对今年司法考试中可能出现的相关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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