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一>卷一模拟题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8月6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8月6日
单项选择题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西周时期“七出”、“三不去”的婚姻解除制度为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然而“三不去”制度更着眼于保护妻子权益
B.西周的身份继承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财产继承则实行诸子平分制
C.宋承唐律,但也有变通,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D.宋代法律规定遗产除由兄弟均分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的财产继承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西周时期的“三不去”规定的是: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即不能离异休弃。“三不去”是对妻子权利的保护。所以A项正确。西周时期,在宗法制下形成嫡长子继承制。这种继承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在本题B项中,“财产的继承是诸子平分制”是错误的,西周时期的财产继承仍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只不过这是次要的。在离婚方面,宋仍然实行唐制“七出”与“三不去”制度,但是也有少许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所以C项正确。宋代法律在继承关系上,有较大的灵活性。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继承财产权。所以D项正确。

相关推荐:

2009年司法考试刑事法每日一练(8月6日)

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每日一练(8月6日)

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8月6日)

更多推荐:

好东西快收藏,考试大司法站点

司法考试在线考试系统,海量题库!

2009年司法考试远程辅导,热招中!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