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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及答案(七)

来源:233网校 2021-05-25 14:38:53

1、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回避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回避的适用主体主要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负责客观记录庭审情况的书记员不适用回避

B、回避的适用主体主要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负责维护庭审秩序的司法警察不适用回避

C、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居住同一小区系邻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张某以此作为向公安机关申请王某回避的理由应当得到支持,但需要张某提供证明材料

D、侦查人员李某是被告人(某著名影星)的影迷,被害人以此作为向公安机关申请李某回避的理由应当得到支持,但需要被害人提供证明材料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回避除了适用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也适用于参加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A错误。《高检规则》第33条规定,司法警察适用回避制度,但《刑诉法》与《高法解释》中没有规定法院的司法警察适用回避制度,B正确。回避原因的实质是公安司法人员存在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某种利害关系,本题CD中,邻居或者影迷均不属于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利害关系,不属于法定的回避理由,故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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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写恐吓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为由,对其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机关可以成为本案的复议机关?( )

A、乙区公安分局

B、乙区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政府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本案中派出所实施有授权的500元以下罚款,所以派出所是被申请人。在确定了复议被申请人后,我们可以顺藤摸瓜确定处理本案件的复议机关,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时,复议机关是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所以,A项乙区公安分局和B项乙区人民政府都是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我们容易理解县级公安局能成为复议机关的原因,可为什么县级政府也能够成为复议机关呢?因为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关系过于紧密,派出所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没有人事编制权,也没有领导任命权,派出所需要依附于公安局而存在,对于派出所作为被申请人时,如果复议机关只能是县公安局,那么有可能影响审理公正性,于是,立法者增加了县级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对我国宪法宣誓制度进行了全面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宪法宣誓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公职人员及公民的宪法意识

B、我国的宣誓形式是集体宣誓

C、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宣誓仪式,由全国人大主席团组织

D、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以及审判员的宣誓仪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织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A项正确。需要注意的是,宪法宣誓虽然是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从事的行为,但对“普通公民”的宪法意识也有培养作用。B项错误。我国的宣誓形式包括集体宣誓和单独宣誓两种。C项正确,D项错误。(1)凡是由全国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常设组织的人员,其仪式都由主席团组织;(2)凡是人大常委会独自任命的其他机关人员,其仪式由相应机关组织;(3)凡是人大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任命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其仪式由委员长会议组织。C项属于第(1)种,D项属于第(2)种。

4、某市政府要修建一条铁路,征用了宋家村10亩土地,并由该市铁路建设指挥部给予该村20万元土地补偿费。该村委会主任宋某从指挥部领取该款交给村委会,协助指挥部管理该款的分配。后宋某利用管理该款之便,虚开发票在村账务上充抵,将其中5万元据为己有,10万元借给当地乡政府用以偿还去年拖欠的工程建设费用,同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宋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B、宋某构成贪污罪

C、宋某构成挪用资金罪

D、宋某构成挪用公款罪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村委会主任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依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另外,注意由于挪用公款罪中没有类似法律拟制,因此此类人挪用受委托管理、经营的财产的,只能定挪用资金罪,不能定挪用公款罪。而且,根据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宋某在本题中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将5万元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贪污罪,10万元借给当地乡政府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故BC项正确。

5、柏德中外合资贸易公司涉嫌走私羊毛,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澳大利亚进口羊毛予以扣押,并进行调查,后作出没收被扣羊毛的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B、因扣押羊毛价值较大,作出扣押决定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告知柏德公司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C、柏德中外合资贸易公司的中方投资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D、因扣押行为系过程性行政行为,柏德公司不能单独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1)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对于扣押货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A选项正确。(2)《行政强制法》中并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听证制度,故B选项错误。(3)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C选项正确。(4)扣押行为对于当事人的羊毛的使用和处分产生了直接性的限制,已经直接影响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属于过程性行政行为。过程性行政行为,又称为准备性、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比如,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行政许可中的材料补正通知书、听证权利告知书等。所以,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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