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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目及答案(五)

来源:233网校 2022-05-16 09:47:29

2022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目及答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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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网校精选2022年法考模拟试题给同学们刷题练习,一起来完成今日的刷题打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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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每题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宪法》和法律,有关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格尊严,但并未规定人格尊严的具体内容

B、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公共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财产权属于消极权利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①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格尊严,但并未规定人格尊严的具体内容。人格尊严的具体内容主要规定在民法部门。故A选项正确。②因国家安全或追査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检查公民通信。法院没有该项职权,不能检查公民的通信。故B选项错误。③我国宪法规定了物质帮助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故C选项正确。④根据国家在公民权利中的作用不同,公民权利分为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所谓消极权利是指非经请求,国家不得干预之权利,如人身自由。消极权利需要国家的尊重与容忍。所谓积极权利,是指需国家作为方可实现之权利,如宪法规定的受教育权。积极权利需要国家的积极作为。财产权属于消极权利,非经请求,政府不得干预。故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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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院领导在本院初任法官任职仪式上,就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中的“文明司法”和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理性文明执法”提出要求。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文明执法”范围?()

A、提高素质和修养,遵守执法程序,注重执法艺术

B、仪容整洁、举止得当、言行文明

C、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的行为

D、严守办案时限,禁止拖延办案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4条的规定,法官应当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护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选项中ABC均与文明执法有关。

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

A、子女赡养父母

B、严禁刑讯逼供

C、公民依法纳税

D、紧急避险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积极义务是指行为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叫作为义务,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纳税、服兵役等。消极义务是指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也叫不作为义务,如不得破坏公共财产,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故AC正确,B错误。D项属于权利的范畴,不选。

4、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趁欣欣接电话之际,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项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3,000元)。欣欣回家后很快发现项链被“调包”,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还,高某以发票与实物不符为由拒不退换。关于高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属民事纠纷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在本案中,高某是在欣欣已经选购项链之后,趁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时候进行“调包”,根据商业惯例和民法相关理论,此时正品项链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欣欣。高某包装项链之时欣欣就在旁边,由此可见该正品项链并非高某代顾客保管的他人财物,也不是顾客的遗忘物或埋藏物,故不构成侵占罪。C项错误。本案中高某以劣等品调换正品项链后交给欣欣,即隐瞒了所递交项链为劣等品的真相,而欣欣也误以为该项链系自己挑选的正品项链,即已经陷入错误认识,但欣欣并未在该错误认识的支配下实施任何交付行为,因此不构成诈骗罪。B项错误。本案中高某得以用劣等品替换正品项链,是趁欣欣接电话之机,由此可见其行为方式的实质属于“秘密窃取”。另外,两条项链价值相差3,000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已经满足盗窃罪的数额要求。由此可见高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故A项正确,D项错误。【陷阱】本题的难点在于盗窃罪、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分。三种财产性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并致使被害人或第三人在陷入错误认识的基础上“自愿”处分财物;侵占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埋藏物、遗忘物据为己有。行为当时财物由谁占有、行为之后有无交付行为、行为是否属于“代为保管”等问题的判断会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本案中的“选购”二字至关重要,由于顾客已经选购完毕,按照日常的交易习惯即已经支付过相应的价款,因此在售货员调包之后顾客就不会再有交付行为,故不成立诈骗罪。若本案是在选购过程中发生,则售货员的行为就成立诈骗罪而非盗窃罪了。

5、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是选非题。根据《宪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第46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第55条的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可见,A项说法错误。根据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由于“劳动者”的内涵和外延不同于“全体公民”,所以B项说法错误。根据第45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可见,C项说法错误。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的规定,《宪法》第33条增加1款,作为第3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款相应地改为第4款。可见,D项说法正确。故应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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