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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0月4日)

来源:233网校 2022-10-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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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B、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

C、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

D、宪法法律的限制属于内在限制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人权,是指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属于应然权利。它经过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的思想而得到广泛传播,并最终在资本主义宪法中得到了体现。当人权进入宪法和法律的保障范围后,人权就由一种应然权利转变为一种法定权利,而公民基本权利,指经由一国宪法确认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因此,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故A选项正确。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和一致性的特点。其中,现实性要求: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出发;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既有物质保障,又有法律保障。故B选项正确。据我国《宪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故C选项正确。限制基本权利的基本形式包括基本权利的内在限制,以及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其中,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属于外部限制。故D选项错误。

2、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不适用于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规定的犯罪

B、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必须组成陪审团审理

C、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长由行政长官任命

D、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及其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效力范围包括:任何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的公司、团体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故A选项错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由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审理。经律政司长发出证书,审判可以不需要陪审团。故B选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故C选项错误。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人员除遵守全国性法律外,还应当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及其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故D选项正确。

3、文化制度是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A、1919年《魏玛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

B、“推广普通话”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制度的内容

C、《专利法》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制度的内容的延伸

D、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岀版文学艺术作品的自由属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范畴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世界范围内宪法对文化制度的规定,肇始于1919年《魏玛宪法》,它不仅详尽地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而且还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文化政策,它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因此,A项正确。推广普通话是我国现行宪法的明确规定之一。《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B项正确。发展科学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据此,国家颁布了《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一系列单行法律法规以具体实施这一基本制度。C项正确。公民出版文学艺术作品的自由即出版自由,它属于公民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的内容,不属于国家文化制度的范畴。D项错误。

4、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某县人大根据需要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B、某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

C、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该自治区下辖的地区设立工作机构

D、某不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在其所辖的街道设立工作机构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A项正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B项错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53条第2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地区设立工作机构。C项正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53条第3款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D项正确。

5、李某是甲国驻乙国的外交官,其下列哪种行为不享有外交豁免权?()

A、李某为使馆购买楼房一栋,因价款问题被房地产商告上乙国法院

B、李某与外交官同事之间有债务纠纷,被诉至乙国法院

C、李某叔父将自己位于乙国首都的别墅遗赠给李某,被叔父之子诉上乙国法院

D、李某目击乙国首都街头一起凶杀案,乙国警方欲让李某出庭作证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人员原则上享有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但有下列例外:(1)外交人员在接受国的私有不动产诉讼,但代表派遣国为使馆购置不动产除外;(2)以私人身份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的继承事项诉讼;(3)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的诉讼;(4)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同时,根据《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人员免除作证义务。C项属于以私人身份参与的继承诉讼,该情形下,外交人员不享有豁免,接受国法院可以管辖,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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