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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经济法分类真题

来源:233网校 2006年3月23日


居住某市南区的唐某向本市电信局支付2000元初装费安装电话一部,2个月后,唐某

发现话费单上出现自己从未打过的长途电话,话费150余元,遂找电信局交涉,经查

系电信局设备技术故障所致,唐某多次要求电信局作进一步的解释并保证以后不再发

生此类事情,电信局未予确认。不久,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唐某再次找电信局交涉,

并要求电信局双倍返还多收的话费共计600余元。电话局遂派人到唐某所在单位,要

求其单位领导做唐某的工作,让唐某不要再去电信局纠缠。
此举引起唐某单位同事、邻居多人围观,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唐某意图趁机讹诈电信

局。唐某甚怒,遂又找到电信局。电信局负责接待的人说:"我们把多收的话费退给

你,你不要,那你去法院告我们好了。你不是想要钱吗?开个价,10万、20万都可以

。"唐某觉得羞辱无比,决意起诉电信局,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6.(2004-1-96)唐某的诉讼请求中有拆机终止电话服务合同,退还初装费2000元的要

求。电信局以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为由,只同意退还70%,对此应如何判断?
A.电信局应退还全部初装费
B.电信局应退还70%的初装费
C.如电信局承担多收的300元话费,则只退还70%的初装费
D.如电信局不承担多收的300元话费,则应退还全部初装费
【答案】A
【考点】消费者权益保护
【详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保护。”该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

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唐某接

受经营者电信局提供的服务,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该法第24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

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

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电信局的上级主管部

门的文件规定:退还初装费的70%,明显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而且是电信局的

单方面规定。因此,该文件关于退还初装费的70%的规定无效,电信局应退还唐某全

部初装费。

7.(2004-1-97)对于因技术故障而多收的300元话费,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A.因是技术故障所致,电信局无需退还给唐某
B.电信局应全额退还给唐某
C.电信局应全额退还给唐某,并承担其利息损失
D.电信局应双倍退还给唐某。
【答案】C
【考点】经营者责任的承担
【详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

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唐某作为消费者,享有话费计量正确

的权利。由于设备技术故障导致多收的话费,电信局应予退还。唐某的利息损失,电

信局应予赔偿。因此C项正确。
对于D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

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题中,电信局是因为技术故障而

多收电话费,并不是由于欺诈,因此不能适用双倍赔偿的规定。

8.(2004-1-98)对于电信局多收电话费和与唐某交涉中的一系列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电信局已侵犯唐某的名誉权
B.电信局已侵权唐某作为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C.电信局已侵犯唐某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D.电信局已侵犯唐某作为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答案】BCD
【考点】消费者的权利
【详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

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

,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

、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

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因此,电信局多收了话费而不予解释的做法侵犯了唐

某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知悉电信费用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

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

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因此,电信局多收话费的做法侵犯了唐某应享有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

权益保护》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

、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电信局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本题

中,电信局并没有以公开的方式侮辱损害唐某,不会造成唐某名誉的降低。因此本题

不应选A项。

9.(2004-1-99)若唐某仅提起终止电信服务合同的诉讼,则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是


A.某市南区人民法院
B.电信局所在地的北区人民法院
C.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D.A、B、C中的任何一个
【答案】AB
【考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被告电信局所在的北区人民法院、合同履行地即

唐某接受服务地的南区人民法院都享有管辖权。

10. (2004-1-100)法院可以判令本案被告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A.赔偿损失B.赔礼道歉
C.返还财产D.消除危险
【答案】ABC
【考点】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详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

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第4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

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

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因此,电信局应向唐某退还多收的电话茂、赔偿唐某的

利息损失以及赔礼道歉。对于D项消除危险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造成威胁,或存在着侵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可能,他人有权要求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危险。本案中不存在这种法律责任适用情形。

11.(2002-1-89)依据《商业银行法》,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B.设立城市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
C.商业银行可自主决定在境内地点设立分支机构
D.商业银行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开业的,人民银行吊销其

经营许可证
【答案】C【考点】商业银行的设立
【详解】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设立。《商业银行法》第12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

件。”因此,A、B两个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第19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

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

,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可见,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不能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因此,C选项的表

述是错误的,其为该题正确答案。
第23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

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因此,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12.(2002-1-90)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下列商品的行为,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行为?
A.销售鲜活商品
B.销售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
C.销售积压商品
D.因清偿债务,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答案】ABCD
【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低价倾销的例外情况
【详解】本题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低价倾销的例外情况。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依《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

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1l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

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

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依据该条规定,本题A、B

、C、D四个选项都符合条件,是正确答案。


13.(2002-1-91)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经纪类证券公司不得经营下列哪些业务?
A.证券自营业务
B.证券经纪业务
C.证券承销业务
D.证券融资业务
【答案】ACD
【考点】经纪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详解】本题考查经纪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其业

务受证监会监管。我国的证券公司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综合类证券公司,一类是经

纪类证券公司。《证券法》第130条规定:“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

纪业务。”经纪类证券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从事自营业务。第141条又规定:“

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账户上实有的证券,不得为客户融券交易

。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人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账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为客户融

资交易。”因此,A、C、D为正确答案,C选项是经纪类证券公司可经营的业务。
注意:根据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证券法》第125条、第142条规定本题无答案。

14.(2002-1-92)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构对客户开立的账户负有保密

的义务?
A.资产评估机构
B.证券公司
C.证券交易所
D.律师事务所
【答案】BC
【考点】《证券法》对客户开立的账户负有保密义务的责任主体
【详解】本题考查《证券法》对客户开立的账户负有保密义务的责任主体。新修订的

《证券法》第44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

户所开立的账户保密o”因此。B、C选项是正确的,A、D选项错误。证券交易所是提

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

其业务受证监会监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评判交易提供集中登记、托管与结算服

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客户为了进行证券交易,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账户。而这些机构因为业务的原因,掌握着客户的账户资料

。客户的账户记载着客户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关情况。这些机构应对客户开立的账户保

密,以保证客户交易的安全与公平。否则,泄漏客户账户的情况会给客户造成无法挽

回的损失,甚至影响证券交易的稳定有序进行。至于本题中的另外两个选项资产评估

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其业务活动与客户的账户关系没有那么密切,法律未对其做专门

的规定。

15. (2003-1-88)消费者李某在购物中心购买了一台音响设备,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

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李某找到购物中心要求退货。下列何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该购物中心认为可以通过更换使李某得到合格产品,因而拒绝退货
B.该购物中心认为该产品经过修理能达到合格,因而拒绝退货
C.该购物中心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无条件负责退货
D.该购物中心可以依法选择修理、更换、退货中的任一方式
【答案】C
【考点】消费者的权利
【详解】本题考查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规定:“依法经有关

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16. (2003-1-89)某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拍卖方式将位于城区一幅200公顷的土

地出让给佳丰房地产开发公司,佳丰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取得该幅土地的使用权,使

用年限为50年。佳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可采用下列何种方式处分其土地使用权?
A.无偿赠与给甲企业
B.因筹措建设资金而将土地抵押给银行
C.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公司
D.与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答案】ABCD
【考点】土地使用权的行使
【详解】本题考查土地使用权的行使。佳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该幅土地的

使用权,可以以赠与、抵押、出租、置换等方式行使其使用权,但是应当依法履行一

定的手续。

17. (2003-1-90)下列关于拍卖标的物瑕疵请求规则的表述何种是正确的?
A.对拍品已作确定性陈述的,对所陈述的内容不得以“声明不保证”为由拒绝承担责


B.拍卖人应向竞买人说明标的物的瑕疵
C.委托人应向拍卖人告知标的物的瑕疵
D.买受人对已明示的有瑕疵的拍品仍可请求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ABC
【考点】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请求规则
【详解】本题考查拍卖标的物瑕疵请求规则。《拍卖法》第27条规定:“委托人应当

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第18条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

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18. (2003-1-91)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一电热毯,电热毯为乙厂所产。使用中电热毯发

生漏电,致使房间着火,烧毁价值5000元的财产,张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下列

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C.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张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责任,而属于违约责任
【答案】AC
【考点】产品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
【详解】本题考查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法律责任和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

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甲商场和

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

期间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

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个人权利遭受非法侵害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因此,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

损害赔偿。

19.(2004-1-87)某县政府以“振兴本县经济”为由,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批

准征用农用地15公顷(包括基本农田5公顷),供该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工业园区

。对该批准行为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也无权批准该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B.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但有权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

转为建设用地
C.县政府可以先将该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用地,然后批准该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D.县政府可以先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然后在该规划范围内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

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
【答案】A
【考点】征用土地的批准权
【详解】本题是关于农村土地利用的问题。保护土地资源,尤其是保护耕地是我国的

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全国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利用

的总体规划,对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45条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

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因此,征用基本农田时应当经国务院批准征用该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本题中县政府在未经国务院批准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包括基本农田在内的农用批给县经

济开发总公司建设工业园区,违反了法律规定。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19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

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

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

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本题中县政府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已

经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之,选项B错误。
至于选项CD中的说法,《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

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县政府不得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利用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达到将农

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目的,这两种做法是不为法律所允许的。

20.(2004-1-88)农民甲将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造成农作物死亡

,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何者为正确?
A.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其行为违法与否,不影响民事责任的确定
B.农民甲无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C.化肥厂如否认自己侵权,必须负举证责任
D.化肥厂如能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水没有超标,可免于承担责任
【答案】AC
【考点】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举证责任承担
【详解】根据我国民法理论,环境污染侵权的适用无过错原则,即不管侵权人是否具

有过错,只要因排放污染物侵害了他人的权利,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不得以

自己无过错,即污染物的排放没有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为理由主张免责。但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埽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

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

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加害人如果能够

证明损害使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或者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可以免

除责任。选项AC正确,D镨误。虽然加害人应当承担证明免责事由的存在以及因果关

系不存在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也应就损害事实举证,并非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选项

B错误。

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

乙旅行社,并将甲社的欧洲合作伙伴情况、旅游路线设计、报价方案和客户资料等信

息带到乙社。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洲业务猛增,成为甲社的有力竞争

对手。现甲社向人民法院起诉乙社和李某侵犯商业秘密。请回答以下第97、98题。
21.(2004-1-97)法院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业秘密,须审查什么事实?
A.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的
B.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有合法来源
C.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向有关部门申报过“密级”
D.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业务信息
【答案】ABD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权利的行为的认为
【详解】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10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

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

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

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

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

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认定商业秘密侵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该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比附具有非公

知性,即除商业秘密所有人之外的人不能通过公开手段获得该种信息,故选项A是必

须调查的事项。其次,必须具有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如果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商

业秘密,如基于所有人的授权等,则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选项B也是必须调查的事

项。最后,行为人实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时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结合本题就是

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业务信息,选项D也正确。

22.(2004-1-98)如法院判定乙社和李某侵权成立,确定其赔偿责任可以采用下列何

种办法?
A.按照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进行赔偿,乙社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无法计算时,按照乙社所获利润进行赔偿,李某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C.对李某按照其在甲社时的工资标准乘以侵权持续时间确定赔偿额,对乙社按其实

际所得利润确定赔偿额
D.按甲社请求的数额确定赔偿额
【答案】AB
【考点】共同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承担及赔偿额的确定
【详解】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本题

主要考察民事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

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本案中,如果法院判决乙社和李某侵权,那么,可以依次

按照甲社因侵权所遭受旃利润损失和乙社因此所获利润进行赔偿。选项AB是正确答案

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民工反复索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

部门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司提出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

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请回答以下第99、100题。

23.(2004-1-99)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决定?
A.告知民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责令公司支付所欠民工工资
C.将案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D.对公司提出警告、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答案】B
【考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应负的责任
【详解】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

工资,无过拖欠和克扣工人工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

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所以,本案中,民工可以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正确选项是B项。

24.(2004-1-100)对于建筑公司的主张,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认定?
A.公司让全体民工对偷窃和毁坏设备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B.全体民工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
C.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应循其他合法途径另行解决
D.全体民工有义务查出偷窃和毁坏设备者,查出前可暂扣部分工资作为保证
【答案】AC
【考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及《劳动法》调整的争议范围
【详解】我国宪法和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是劳动者基于劳动的付出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

工资。本案中,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之久,而其提出的理由是有个

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

资抵偿损失。这显然侵犯了民工的获得劳动报酬权利,因此,选项A正确。另外,由

于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涉及到侵权或者犯罪的问题,应循其他合法

途径另行解决,选项C正确。

某市甲、乙两厂均生产一种“记忆增强器”产品。甲厂产品的质量比乙厂产品好得多

,因而其市场占有率远远高于乙厂。王某是甲厂技术人员。乙厂为提高本厂的市场占

有率,付给王某一大笔“技术咨询费”,获取其提供的甲厂技术秘密。乙厂运用这些

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进。同时,乙厂在本市电视台发布广告,声称本厂生产的

记忆增强器功效迅速质量可靠,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质量无保证,呼吁消费者当

心。另外,乙厂还以高额回扣诱使本市几家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不再采购甲厂产品。

本市消费者李某等人在使用乙厂产品一段时间后,不仅记忆力没有增强,反而出现了

神经衰弱症状。李某等人在电视台的协助下,向乙厂反映了情况。乙厂随后发现,王

某提供的甲厂技术资料缺少几项关键技术,致使乙厂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请回答以下

98-100题。
25. (2005-1-98)乙厂的下列行为,何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A.向甲公司的工作人员行贿,以获得甲厂的技术秘密
  B.向本市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行贿,使他们只采购本厂产品
  C.在电视广告中发布使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D.在电视广告中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者的商品信誉
  【答案】ABCD
  【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

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

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第9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

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

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

利人的商业秘密;……”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

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25. (2005-1-99)对于王某行为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王某未完整提供甲厂技术资料而获取乙厂重金,构成诈骗罪
  B.甲厂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须提前通知王某
  C.甲厂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D.乙厂有权要求王某返还“技术咨询费”
  【答案】BC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详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

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见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并不以商业

秘密的完整性为成立要件。所以王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劳动法第25条规

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

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

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

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

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王某与乙厂之间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

定,不能主张王某返还违法所得。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C。

26. (2005-1-100)关于消费者李某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下列意见何者为正确

?A.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乙厂赔偿
  B.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本市电视台赔偿
  C.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销售乙厂产品的商场赔偿
  D.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王某赔偿
  【答案】AC
  【考点】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详解】《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

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乙

厂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给李某造成了损害,根据该法第41条规定,李某可以向生产者

请求损害赔偿。又根据本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

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

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所以李某也可以向商场请求赔偿。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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