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二>卷二真题

司法考试客观题卷二《民法》历年真题汇编(三)

来源:233网校 2019年8月8日

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基金会章程中应当载明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该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由此可知,基金会法人若欲改变其宗旨和目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2015】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 C

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 )【2014】

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

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

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

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

【正确答案】 D

4、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

A、应归甲公司所有

B、应归宗某继承人所有

C、应按比例退还员工

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甲公司组织员工为救治宗某募捐,此是一项公益募捐活动。一般公益募捐涉及三方主体:募捐人、受益人和捐款人。在本题中,甲公司是募捐人,宗某是受益人,甲公司的员工是捐款人。

5、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

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反担保、债权转让。

6、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

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

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

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同一债权多个担保物权并存、同一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的效力。

7、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

A、未经登记不得处分

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

D、其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 B

8、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偿还。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1年租金。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 C

9、甲、乙就乙手中的一枚宝石戒指的归属发生争议。甲称该戒指是其在2015年10月1日外出旅游时让乙保管,属甲所有,现要求乙返还。乙称该戒指为自己所有,拒绝返还。甲无法证明对该戒指拥有所有权,但能够证明在2015年10月1日前一直合法占有该戒指,乙则拒绝提供自2015年10月1日后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的任何证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

A、应推定乙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占有具有权利公示性

B、应当认定甲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其证明了自己的先前占有

C、应当由甲、乙证明自己拥有所有权,否则应判决归国家所有

D、应当认定由甲、乙共同共有

【正确答案】 B

10、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但当日乙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浪费。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

A、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B、应承担违约责任

C、应承担侵权责任

D、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邀请人参加吃饭、跳舞、旅游、看电影等,属于好意施惠范畴,并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故乙爽约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