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
1、变更登记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登记事项如果需要变更,须主管单位同意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变更主管单位的,须在原业务主管单位出具不再担任业务主管的文件之日起90日内找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并进行变更登记;
(3)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给予批复。
2、财务制度
(1)依法建账:开立银行账户,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2)规范会计行为: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接受审计监督:资产来自国家或社会资助;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审计)。
(4)依法管理资产:来源合法、用途合法。
3、税收政策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2)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主要包括:
1)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
3)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4、年检和评估
(1)年检的范围:
截止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本年度年检。
(2)年检的内容:
1)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2)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5)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3)年检的程序:
1)领取或下载报告书及有关材料;
2)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4)年检的效力:
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三种。后两者进行整改,时间为三个月。
2025年真题示例:
吴某在某市登记成立了一家社工机构,并按规定开立了银行账户,根据民办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该社工机构应向( )进行银行账号备案。
A.登记管理机关
B.公安机关
C.财政部门
D.业务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