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中心 > 社会工作者 > 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结合版】2026年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数字型考点.pdf

【结合版】2026年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数字型考点.pdf

2.13MB 下载数:324 更新时间:2026-04-22

简介:

专项汇总法规科目中易记混的时间期限、金额标准、比例要求、人数规定等数字类考点,实现精准记忆、快速调用。

  • 【结合版】2026年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数字型考点.pdf-图片1

    【结合版】2026年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数字型考点

    第二章 人民信访工作的法规与政策

    信访事项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信访事项受理

    (1)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

    处理;

    (2)对信访人直接提出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收到信访事

    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姓名、住址不清除外。

    (2)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本系统上级机关、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属于职

    权范围的,机关、单位应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自收

    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办理期限

    (1)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初次信访事项,应在15日内分不同情况办理;

    (2)对适用简易办理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

    内决定是否受理;

    (3)对适用简易办理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

    日内作出处理意见;

    (4)国家信访局对登记的全系统初次申诉求决、意见建议类信访事项(不含匿名),实

    行首办负责制。坚持易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解

    决的事项,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5)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

    (6)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

    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

    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3)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

    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

    复核意见。

    第三章 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法规与政策 1、基层治理的主要目标

    从2021年开始,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

    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2、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有利于基层治理的原则,一般

    在1000~3000户的范围内设立

    3、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

    233网校(www.233.com):面向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金融经济、社工等考证人群

    提供视频课程+AI智能题库+品质教辅+答疑带学+报考指导“五位一体”的一站式考试培训服务。

    1 / 20

查看全文,请先下载后再阅读

*本资料内容来自233网校,仅供学习使用,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