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评审范围
2022年至2024年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02) 评审组织
我省今年仍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代为评审。全国评委会在北京召开评审会议,省委社会工作部安排答辩场地,组织申请人参加全国评委会开展的线上答辩评审。
03)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2025年9月24日前登录https://link.233.com/23643,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1.近五年来的3个直接服务案例完整记录。
2.近五年来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记录。
3.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
4.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工作单位推荐
申请人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程序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并出具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请人推荐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与所盖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三)初审和补交材料
申请人可于10月3日前登录申请平台查询申请材料审核情况。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在10月10日前通过申请系统一次性补齐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10月17日前递交纸质盖章申请材料原件(一式壹份)。
(四)答辩考核
答辩暂定于11月14日至17日进行,线上答辩场地及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答辩考核。
(五)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2025年11月下旬公示,公示期为5天。申请人可通过“江西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查询。
(六)证书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办公室履行相关程序后,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
04) 评审相关事宜
(一)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确保申报资料和推荐意见真实、有效。
(二)评审申请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评审其他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线上答辩考核的,应提前告知省委社会工作部。届时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pdf:1.高级社会工作师申请条件 2.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材料要求
原文标题:江西省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启动
文章来源:江西社会工作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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