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小组社会工作服务中,社会工作者与组员沟通的技巧直接影响小组的凝聚力与服务成效。其中,适当自我表露是一项极具实务价值但也容易误用的与组员沟通的技巧。
适当自我表露是指社会工作者在小组过程中,有选择地向组员分享自己的亲身经历、感受或态度。在实务应用中,社工运用这一技巧需严格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第一,明确表露的专业目的。社工的自我表露必须是为了服务组员的利益,旨在促进组员的自我探索、减轻其心理防御、建立信任关系或提供示范,而绝不能是为了满足社工自身倾诉、炫耀或宣泄情感的个人需求。
第二,把握表露的时机与适度性。表露的内容应与当前小组讨论的主题高度契合,且深度和广度要适中。在小组初期,过早或过深的自我表露可能会让组员感到压力,甚至模糊了专业关系的界限;而在小组中后期,适度的表露则能有效深化互动。
第三,敏锐关注组员的反应。在自我表露后,社工需观察组员的非语言反馈。如果组员表现出困惑或不适,社工应及时澄清并调整沟通策略,迅速将焦点重新拉回组员身上。
例如,在针对抑郁症康复者的支持小组中,当组员表达对未来复发的恐惧时,社工可以适度分享自己陪伴其他康复者成功应对危机的积极经历,以此传递希望并引发共鸣。
综上所述,适当自我表露是建立专业关系的催化剂。中级社工考生在备考时,需深刻理解该技巧的专业边界与服务导向,避免在实务和答题中陷入“过度分享”的误区,确保沟通技巧始终服务于小组目标的达成。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考点:沟通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