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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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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的管理和监督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授课老师:何平
所属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八章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一)最低生活保障的法规与政策/低保的管理和监督
所属版本:人大版

低保的管理和监督介绍

动态管理
1、定期复核:
(1)对收入来源稳定、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年核查一次;
(2)对收入来源不稳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每半年核查一次;
(3)根据核查情况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增发、减发、停发手续。
2、促进就业:
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政府部门应介绍工作。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监督机制
1、公开与监督:县级民政部门要对批准的低保家庭信息(姓名、保障人数、金额等)进行公示,并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接受全社会监督。
2、责任追究: 对经办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错的予以免责。

专题更新时间:2026/06/04 16:50:06

低保的管理和监督考点试题

单选题 1.某县民政部门对辖区内低保家庭实施动态核查,掌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对于收入不稳定、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政策规定的核查周期是(  )
A . 每年核查一次
B . 每半年核查一次
C . 每季度核查一次
D . 每月核查一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低保动态核查规定,收入不稳定或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变化。
A选项错误:每年核查一次适用于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混淆两类家庭核查周期。
C选项错误:每季度核查一次并非法定核查周期,属于编造的干扰时限。
D选项错误:每月核查过于频繁,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动态核查周期,属于过度干预干扰项。

多选题 2.在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时,需要根据家庭情况确定不同的定期核查频率。下列哪些家庭的核查频率应为每半年一次?
A . 张爷爷家,家庭成员均为70岁以上老人,依靠养老金和子女少量赡养费生活
B . 李女士家,本人残疾无业,儿子正在读大学,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
C . 王师傅家,本人打零工,妻子做保洁,儿子在职高学习,收入波动大
D . 赵阿姨家,为单亲家庭,本人在超市有固定工作,女儿上小学
E . 陈先生家,本人长期卧病,妻子在家照料,收入来源不稳定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对“收入来源不稳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
B选项:李女士残疾无业,但儿子已成年(大学在读视为有劳动能力条件),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符合条件。
C选项:夫妻均有劳动能力,打零工和保洁收入不稳定,符合条件。
E选项: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依靠接济,收入来源不稳定。
A选项:家庭成员均为高龄老人,无劳动能力,收入相对稳定(养老金),应每年核查。
D选项:有固定工作,收入来源相对稳定,应每年核查。

单选题 3.张某一家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固定的赡养费用,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变化,也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根据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张某一家的经济状况核查周期应为()。
A . 每年核查一次
B . 每半年核查一次
C . 每季度核查一次
D . 每月核查一次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法规明确规定,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张某一家收入稳定、无明显变化,且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符合每年核查一次的要求。
B选项错误,每半年核查一次适用于收入不稳定或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张某一家不符合该情形。
C选项错误,法规未规定每季度核查的情形,该选项无政策依据。
D选项错误,每月核查并非法规规定的常规核查周期,不符合相关要求。

单选题 4.连续两年以来,田某的家庭享受着最低生活保障,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虑到田某具有劳动能力的情况,连续四次为田某介绍符合他的情况的工作,均遭到田某的拒绝,下列关于该状况的处理,正确的是( )。
A .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尊重田某的意愿,不再为他介绍工作
B .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坚持为田某找工作,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手段
C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田某接受工作之前继续为田某提供其最低生活保障金
D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D选项正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金

单选题 5.连续两年以来,田某的家庭享受着最低生活保障,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虑到田某具有劳动能力的情况,连续四次为田某介绍符合他的情况的工作,均遭到田某的拒绝,下列关于该状况的处理,正确的是( )。
A .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尊重田某的意愿,不再为他介绍工作
B .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坚持为田某找工作,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手段
C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田某接受工作之前继续为田某提供其最低生活保障金
D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D选项正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金

大咖讲解:低保的管理和监督

杨立伟
特岗教师
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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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网校独家授课老师,曾任职多家公考类教育机构从事专职讲师,主讲社工、公共基础知识,政法干警文综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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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
社会工作者
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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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

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

(一)低保准入条件
1、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2、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申请低保;
3、重度残疾人由兄弟姐妹或60周岁以上老人供养的,评估时可酌情豁免相关供养费。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三)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3)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高频

低保的申请

1、主体
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部门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递交书面申请(也可互联网申请)
3、申请情形
(1)家庭成员户籍分属不同省份,可由户籍地与常住地一致者申请;
(2)户籍地与常住地均不一致,可任选一人向户籍地提出申请。
4、单独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 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且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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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一)构成
1、家庭收入:
(1)工资性收入,如工资、薪金、奖金、津贴、 补贴等劳动报酬;
(2)经营净收入,如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经营所得;
(3)财产净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4)转移净收入,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减去相关支出后的净额。
2、不计入家庭收入:
(1)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
(2)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
(3)“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4)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注意】
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
3、家庭财产
(1)动产: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及车辆;
(2)不动产:房屋、林木等。
(二)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程序
1、调查时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
2、调查方式:(1)入户调查;(2)邻里访问;(3)信函索证;(4)电话、视频。
3、调查要求: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村(居) 民委员会可协助
(三)信息核对与辅助评估
1、核对时间: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家庭经济状况 进行信息核对的提请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信息核对程序;
2、核查内容:
(1)户籍、纳税记录、社会保险缴纳、不动产登记、市场主体登记、住房公积金缴纳、车船登记及银行存款、金融资产等信息;
(2)用水、用电、通讯等日常生活消费情况;
(3)高收费学校就读(含入托、出国留学、出国旅游)等情况。
(四)结果告知与复查
1、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有异议的,应提供佐证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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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的审核确认

(一)公示制度
1、乡镇(街道)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确认权限与时限
1、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
2、整个流程(自受理之日起)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如信息核对复杂)最多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
(三)待遇发放
1、对批准给予低保的,从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2、救助金额可以是补差(按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家庭人口),也可以是分档(根据困难程度分几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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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的调整

1、科学测算
低保标准不再随意制定,而是有明确的公式:低保标准=当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其中,量化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确定。
2、动态调整
标准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级政府制定公布,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6月底前完成调整。调整时,要注重与最低工资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失业保障标准等的衔接,避免“倒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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