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中,信访事项的办理与接访规范是核心考点。针对群众来访,接谈人员需严格遵循以下法定流程与规范:
首先,在登记与接谈环节,接谈人员必须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阅看相关材料,听取陈述并询问有关情况。引导来访人详细叙述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讲清事实和理由。核实信息后,需在信访信息系统中准确录入来访人反映问题的主要情况、诉求及理由,以往的信访过程及办理情况,本次来访处理情况以及告知来访人的内容。对属于国家信访局受理范围或下级办理存在问题的,应进一步接谈,并通过系统分配任务,在排号单加盖接谈印章交来访人作为凭证。
其次,在分类处理与疏导方面,对登记疏导的来访,需认真倾听诉求,深入细致做好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和路径指引工作。接谈后,对于转送、交办、督办的事项,应引导来访人返回属地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反映并配合调查;有法定途径的,引导其按法定程序处理。对疑难、复杂、敏感及群体性、政策性等来访事项,可协调相关地方、部门进行联合接待。
最后,针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级机关单位应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此类信息,须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此外,需有序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确保各类诉求线上高效流转,提供便捷的办理进度查询和满意度评价服务。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信访事项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