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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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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授课老师:杨立伟
所属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十一章 我国社会组织法规与政策/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规与政策/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所属版本:2025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介绍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1)行业分类: 
1)教育事业; 
2)卫生事业; 
3)文化事业; 
4)科技事业; 
5)体育事业; 
6)劳动事业; 
7)民政事业; 
8)社会中介服务业; 
9)法律服务业; 
10)其他。 
(2)民事责任分类: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两人或两人以上且具备法人条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 
3)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个人出资 

专题更新时间:2025/08/26 16:55:34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考点试题

单选题 1.高某、张某和舒某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后,拟共同出资10万元,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创办该机构应当申请(  )登记。
A . 社会团体
B . 民办非企业单位
C . 基金会
D . 特别法人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题干为3人,所以可以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
A选项错误,社会团体要求的个人会员数量为50个以上,题干只有3人,不符合;
C选项错误,设立基金会,应是出于特定的公益目的,应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除此之外,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且应达到规定的额度;
D选项错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题干为自然人。

单选题 2.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应当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是(  )
A . 企业与个人共同举办的
B . 三人举办签订合伙协议的
C . 个人出资举办且担任负责人的
D . 两人举办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的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C选项);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BD选项),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A选项)。需要注意的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应当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多选题 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行(事)业类别申请登记。下列单位中,应当以教育部门为企业主管单位的有( )。
A . 民办幼儿园
B . 民办专修学校
C . 民办职业培训中心
D . 民办科学研究中心
E . 民办人才交流中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B选项正确。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C选项错误,民办职业培训中心属于劳动事业。
D选项错误,民办科学研究中心属于科技事业。
E选项错误,民办人才交流中心属于社会中介服务业。

单选题 4.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依照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下列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正确的是(  )
A . 内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外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合资民办非企业单位
B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
C . 教育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民政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D . 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双重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经前置许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需要注意的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应当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故B选项说法符合题意。ACD均为干扰选项,无实际意义。

单选题 5.按照行业分类,以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教育事业的是()。
A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B . 民办社区服务中心
C . 民办培训中心
D . 画院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C选项正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业分类:
(1)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 (补习) 学校或中心等。
(2)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 等。
(3)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 (所) 等。
(4)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 等。
(5)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6)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7)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 等。
(8)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A选项属于劳动事业;
B选项属于民政事业;
D选项属于文化事业。

大咖讲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

杨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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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网校独家授课老师,曾任职多家公考类教育机构从事专职讲师,主讲社工、公共基础知识,政法干警文综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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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
社会工作者
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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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1)行业分类: 
1)教育事业; 
2)卫生事业; 
3)文化事业; 
4)科技事业; 
5)体育事业; 
6)劳动事业; 
7)民政事业; 
8)社会中介服务业; 
9)法律服务业; 
10)其他。 
(2)民事责任分类: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两人或两人以上且具备法人条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 
3)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个人出资 
2、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1)名称规范; 
(2)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3。 
3、登记程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登记,另一种是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登记申请: 
1)登记申请书——举办者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章程草案、资金情况、); 
3)场所使用权证明(场所的产权证或者一年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会计事务所或者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 
5)拟任法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姓名、性别民族、年龄、有无剥夺政治权利。 
(2)审查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不予登记的法定情形: 
1)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4)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5)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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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 
1、变更登记 
(1)须主管单位同意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变更主管单位的,90日内找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并进行变更登记; 
(3)登记管理机关在60日内给予批复。 
2、财务制度 
(1)依法建账:开立银行账户,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2)规范会计行为: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接受审计监督:资产来自国家或社会资助;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审计)。 
(4)依法管理资产:来源合法、用途合法。 
3、税收政策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2)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主要包括: 
1)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 
3)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4、年检和评估 
(1)年检的范围: 
截止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本年度年检。 
(2)年检的内容: 
1)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2)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5)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3)年检的程序: 
1)领取或下载报告书; 
2)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送年检材料,经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 
(4)年检的效力: 
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三种。后两者进行整改,时间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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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终止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终止 
1、注销登记
(1)解散事由出现; 
(2)不再具备成立条件;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 
(4)不属于原登记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 
(5)因分立而解散; 
(6)因合并而解散; 
(7)原主管单位不再担当,90日内未找到新主管单位;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 
(9)其他原因。 
2、撤销登记 
(1)申请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 
(2)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 
(3)严重违规的; 
(4)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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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1)名称规范; 
(2)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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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程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程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登记,另一种是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登记申请: 
1)登记申请书——举办者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章程草案、资金情况、); 
3)场所使用权证明(场所的产权证或者一年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会计事务所或者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 
5)拟任法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姓名、性别民族、年龄、有无剥夺政治权利。 
(2)审查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不予登记的法定情形: 
1)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4)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5)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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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 
(1)须主管单位同意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变更主管单位的,90日内找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并进行变更登记; 
(3)登记管理机关在60日内给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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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制度 
(1)依法建账:开立银行账户,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2)规范会计行为: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接受审计监督:资产来自国家或社会资助;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审计)。 
(4)依法管理资产:来源合法、用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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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税收政策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2)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主要包括: 
1)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 
3)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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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和评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和评估 
(1)年检的范围: 
截止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本年度年检。 
(2)年检的内容: 
1)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2)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5)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3)年检的程序: 
1)领取或下载报告书; 
2)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送年检材料,经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 
(4)年检的效力: 
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三种。后两者进行整改,时间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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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
(1)解散事由出现; 
(2)不再具备成立条件;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 
(4)不属于原登记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 
(5)因分立而解散; 
(6)因合并而解散; 
(7)原主管单位不再担当,90日内未找到新主管单位;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 
(9)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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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撤销登记 
(1)申请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 
(2)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 
(3)严重违规的; 
(4)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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